中国式乙肝战争
新生的孩童将见证中国的抗乙肝成果
实习记者 林珊珊 发自广州
“中国要把乙肝大国的帽子扔到太平洋去”。2007年9月,中国科协年会上,卫生部长陈竺说。
扔掉这顶帽子绝非易事。
为什么是中国?
虽然迄今为止,人类还无法把乙肝病毒从体内彻底驱逐,但预防它的办法却是效果显著。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显示,未感染乙肝病毒的人,按规程注射3针疫苗,95%以上可获得对此病毒的终身免疫能力。
1992年,中国开始将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要求所有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疫苗和接种费用由家长支付。
这一年,通过乙肝血清流行病学调查,人们发现,中国当时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9.75%,其中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已高达3000万人,而每10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乙肝病毒携带者。每年有几十万中国人死于乙肝病毒感染所致的疾病。
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患上乙肝?
实际上,国内外出版的有关乙肝治疗权威指南都明确指出,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途径传播,具体地说主要通过血液 、性交及母婴三种途径传播。日常性的生活、工作、学习,包括接触、握手、拥抱、礼节性的亲吻、一起用餐,只要不接触血液或破损的皮肤黏膜,一般都不会传播乙肝。
在我国,大部分乙肝患者和携带者实际上是在幼年通过母婴或血液途径感染上病毒的。在围生期和婴幼儿时期感染乙肝病毒者,分别有90% 和25%~30% 将发展为慢性感染。这些慢性感染者中约有2/3将与定居于体内的乙肝病毒和平共处,仅有1/3的人病毒表现为肝炎。
对于青少年和成年人而言,即便感染上病毒,90%-95%的人也能在几个月内自动将之清除,并产生抗体。但许多人却由于常识缺乏而对其传染性产生惧怕。
贾继东认为,一小部分医务人员甚至有些官员,不了解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最新知识和理念,却以保护大众为理由,对乙肝病人或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有关医疗问题,草率制定一些制度,甚至出台一些政策,造成了公众对乙肝病毒的恐慌,加重了乙肝歧视。从大的方面来讲,这也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理念。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均将乙肝病毒携带者拒之门外,直到2005年限制才被取消。这十余年间,各种企事业单位纷纷进行“乙肝两对半”体检,携带者求职四处碰壁。
另一方面,乙肝体检能为一些机构招来大量求医者并带来巨大创收,受巨大的乙肝经济所驱使,各种虚假广告也乘势而起,“乙肝-肝硬化-肝癌”三部曲被反复宣扬。其实,后两者并非乙肝患者必经之路,有研究表明,每年仅有2.1%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发展为肝硬化。然而这些专业数据淹没在一堆耸人听闻的故事之中。
与此同时,乙肝治疗进展举步维艰,通行多年的保肝抗炎治疗手段效果不佳而花费并不小。许多乙肝患者、病原携带者渴望出现“转阴”摆脱病毒的奇迹,追随着各类广告四处求医,不惜倾家荡产,结果常常是从无病治到有病。
一切仿佛卷进一场恶性循环。
拯救
事情在1990年代末期开始出现转机。继干扰素用于治疗慢性乙肝后,“1999年10月,拉米夫定上市,2004年阿德福韦酯上市, 然后恩替卡韦、替比夫定一个接一个上市。”蔡皓东说的是迅猛发展起来的乙肝抗病毒药物。
抗病毒之所以能治疗肝炎,是因为“出现肝炎时,病毒破坏了肝细胞,免疫系统认识到这种病毒我得打它去,于是发生了‘战争’。但免疫系统由于长期的耐受状态,老打不赢。这时去用药就帮了免疫系统一把,就能成功。”
进步同样发生在观念层面上。
直到2007年5月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形势迅速扭转过来。
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随后,2008年起施行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和《就业促进法》分别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以是传染病病毒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2002年,乙肝疫苗被正式纳入计划免疫,疫苗免费,但家长仍需支付少量接种费。
2005年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颁布第434号国务院令,公布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其中写着重要的一条:对全国所有新生儿,实行全部免费的乙肝疫苗接种。
同时,母婴阻断技术的进步为乙肝妈妈带来了光明。据蔡皓东介绍,给乙肝妈妈的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球蛋白和乙肝疫苗,阻断成功率达到80%-90%以上;有初步研究显示,在妊娠后期用一些抗病毒治疗,成功率又提高到90%-95%。
把乙肝大国的帽子扔到太平洋里去!需要扔掉的还有误解、愚昧与偏见。或许,新生的孩童将见证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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