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9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中级法院28日审理协助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行贿及洗黑钱的上诉案,上诉人包括欧文富、欧陈华彩、欧荣光、殷飞历、陈东生、何明辉、梁凤燕及新明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初级法院所作的有罪判决提出上诉。
根据上诉开庭的形式,相信案件不仅审理法律适用事宜,还包括案中事实评价问题。
欧文龙家属及商人一案28日下午3时在终审及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合议庭由中级法院法官司徒民正、陈广胜、蔡武彬组成,司徒民正任主席。
七名上诉人中除梁凤燕外,欧文富、欧陈华彩、欧荣光、陈东生、何明辉、殷飞历,同于今年6月被初级法院裁定清洗黑钱、行贿作不法行为罪、行贿作不合规范行为罪名成立,分别判囚7年至25年不等,涉案的不法资产一概充公。商人何明辉、陈东生及殷飞历一共赔偿1亿澳门元给特区政府,以弥补对本地区造成的损害。
现被通缉的何明辉及以病为由获准缺席审讯的陈东生,在收到裁决书后决定上诉。至于音讯全无的陈明瑛,由于辩护律师由法庭委派,若要上诉须由她本人提出,故她不在上诉人名单内。
七人上诉标的是不服一审有罪判决,根据上诉开庭形式分析,聆讯不仅涉及法律适用问题,还涉及原审法庭就案中事实评价持不同意见,要求上诉法庭听取上诉人的陈述及证人作供,以澄清案中疑点,并重新评价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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