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欧文富夫妇由囚车冒雨送抵澳门初级法院听判。(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图:邓俭民潜逃被通缉,图为欧文龙案揭发后遭澳门廉政公署拘捕。(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中新网7月10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第二宗涉及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贪污案延续篇9日在初级法院宣判。涉案7名被告中3人被定罪,潜逃的邓俭民因行贿及清洗黑钱罪被判囚12年半,刘春红及欧荣光涉清洗黑钱,各判监禁3年半。
欧陈华彩被裁定清洗黑钱罪成,但因涉及行贿作合规范行为(不予处罚)。邓俭民2名下属罗志昌、梁超通成功洗脱行贿的指控,至于被控清洗黑钱的欧文富亦获判罪名不成立。
经过逾一个月的庭审,初级法院合议庭先后听取工务局、建设办、廉政公署及相关公司职员等逾百名证人证供,经分析大量文件证据,合议庭对7名被告作出裁决。7名被告中以潜逃的商人邓俭民判刑最重,但较何明辉轻。
判决于上午10时开始,由初级法院院长、合议庭主席谭晓华宣读判决书,历一个小时。谭晓华指,邓俭民自2000年至2006年间,先后15次行贿欧文龙,涉及现金贿款4800多万元及未能厘定的物业和利益,邓借此取得超过17亿元的公共工程、土地批给及服务合同,间接令水力公司取得2.8亿多元的合同。
代表“创盈”及“通利”将商铺及别墅给付欧文龙所属公司的罗志昌及梁超通,由于缺乏有力证据,法庭未能毫无疑问确定他俩知情,裁定2人罪名不成立。在首宗欧文龙贪污案中被重判18年的欧文富,证据不足获判清洗黑钱罪名不成立。
至于邓俭民的女秘书刘春红被裁定一项清洗黑钱罪名成立,判处监禁3年6个月。
法庭认定欧陈华彩及欧荣光知悉有关的款项为欧文龙非法所得,仍为欧开立银行户口及接收大额的贿款,以图掩饰欧文龙不法资金来源。欧陈华彩虽被证实清洗黑钱罪成,但因涉及行贿作合规范行为(不予处罚)。欧荣光则被裁定一项清黑钱罪成,判囚3年6个月。
法院将发出通缉令,追捕缺席的邓俭民及刘春红归案。
欧荣光的辩护律师李奕豪听判后,当庭提出上诉。合议庭认为,欧荣光被捕后一直在医院养病,暂准维持在医院接受治疗及禁止离境的强制措施,待中级法院裁决。由于欧荣光在另案中被判囚10年,现又被判监3年半,实际刑期尚待上诉后合并处理。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