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张书林拿到终审判决书
10月19日,本网以《领导曾批示讨薪农民工在中院遭毒打》为题,报道了卢氏县东民镇农民工张书林为向黑心矿主要回自己和50余位工友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在法院开庭时屡次遭到黑心矿主的威胁毒打的事实,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今天(10月24日)上午,记者接到民工张书林的电话,称10月23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矿主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2007年2月至8月,卢氏县东明镇农民工张书林带领河南省卢氏县、陕西山阳县和丹凤县50余位民工为河南省秦岭金矿干部白文平承包的两个坑口干劳务。
至同年8月底,白共拖欠他们劳务费157521元,经多次讨要无果,张书林遂于2007年11月代表50余位农民工将秦岭金矿和白文平告上法庭。2008年1月9日上午,河南省灵宝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被告白文平拒绝还款。庭审结束后,白文平在灵宝市法院大门口指使四个不明身份的男子对张书林进行殴打,致张书林身体多次受伤,住进医院。在媒体关注下,灵宝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少白亲自过问此事,并作出批示。灵宝市公安局尹庄派出所主持调解,殴打他人的白文平对受害者张书林进行了赔偿。灵宝市法院也迅速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白文平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后内偿还拖欠张书林等民工的劳务费138149元,并承担诉讼费用3389元。白文平不服判决,于2008年3月27日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7月10日,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白气焰嚣张,当着法官的面对张书林进行威胁。两个多月后的2008年10月6日下午,在三门峡市中院办案法官办公室,白文平对张书林再次进行拳打脚踢……
10月19日,本网报到了农民工张书林为讨要劳务费在法院屡次遭矿主威胁、毒打的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等各大网站纷纷进行转发。10月23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向张书林送达(2008)三民终字第13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拿到终审判决的农民工张书林悲喜交加,喜的是经过一年的努力,他终于讨到了一个说法,而为这迟到的公正,他付出了太多的痛苦和艰辛。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