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长春10月30日消息(记者刘源源)长春市从今天开始再次放宽经适房申购条件,申购家庭由人均家庭月收入500元调整为800元,优抚对象、军烈属、复转军人、残疾人等6类特殊人群由人均家庭月收入1000元调整为1300元。
据了解,2008年长春市首批建设了3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共计3780套,面积为23万平方米,。第一批1900套经适房经过近两个月的申购,目前售出70%。按照长春市年初出台的人均家庭月收入500元以下的经适房申购标准,长春市大约有6万户低收入家庭符合申购条件。但是在首轮经适房申购中出现了"够条件的买不起,买得起的不够条件"现象,一些低收入家庭因为买不起而放弃购房资格。为此,今年8月长春市首次调整经适房政策,将人均住房面积准入标准由11平方米调至15平方米,同时将优抚对象等6类特殊人群纳入保障范畴。"经过近两个月的申购,目前符合申购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已经购买完毕,没有购买的确实是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因此,长春市决定再次调整申购条件,扩大住房保障范围".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李晓曼表示,对于那些没有能力购买经适房的低收入家庭,长春市将通过加大廉租房和政府保障性用房建设的办法,逐步帮助这部分人群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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