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1日电 据中国国家统计局31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07年末,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为1479万人,比1978年的2.5亿减少2.3亿多人,年均脱贫800多万人;贫困人口发生率为1.6%,比1978年的30.7%下降了29.1个百分点。
报告称,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2001―2010年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中国强化了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在缓解贫困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农村居民生活从普遍贫困到整体解决了温饱。
报告显示,2007年初步解决温饱但还不稳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为2841万人,比2000年的6213万人减少3372万人,年均减少400多万人;农村低收入人口比重为3.0%,比2000年的6.7%下降了3.7个百分点。2000年中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00.2万人,2007年达3566万人,覆盖人数迅速扩大。
报告还显示,2000年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402.6万人,到2007年覆盖人数达2272万人。2007年最低收入5%的城镇困难群体转移性收入为920元,其中,养老金收入为520元,占转移性收入的60.0%;社会救济收入153元,占转移性收入的16.6%。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收入93元。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