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30日)上午从(山西)河津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市纠风办日前对12名治超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分。
上月,省源头治超督察组在河津检查时发现多处无牌及改装车拉煤,随意通过治超检测点的现象。针对这些情况,河津市纠风办立即展开调查,并对没有履行治超监管职责的该市运管所所长毋某、交警大队治超负责人姚某、该市运管所驻山西铝厂监管人吴某等7人分别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运管所治超负责人王某、禹门口治超检测点负责人李某等5人分别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特约记者杨云锋)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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