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提速需交钱 婶娘去世狂敛财
郭局长收“关照费”33万元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利用职务之便,“关照”多家建筑商,武汉市蔡甸区原建设局局长郭正安被指控非法收受33万元。昨日,武汉市中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受贿案。
据检方指控,自2004年至今年,郭正安在担任建设局局长期间,曾数次为多家建筑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这些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贿赂,各项财物价值共计33万元。记者注意到,检方指控的10笔受贿中,有的是建筑公司希望相关许可证能快点批下来,给郭局长“送钱”后,很快就批下来;有的是感谢郭局长在项目审批上答应先施工再办证;有的则是答谢其在承接清淤工程、绿化工程上给予关照,其中一次性收受最大的贿款是10万元。今年年初,反贪部门在查其他案件时,将漏网的郭正安揪出。
庭审中,郭正安对罪名和基本事实不持异议。但围绕部分指控事实是否属受贿性质,他与公诉人进行了几次交锋。
郭先指出,他对其中多笔“小数字”有异议,“那都是在我婶娘去世时,产生的人情往来”。公诉人反问,为何仅是婶娘这样的关系,就会有那么多建筑商对其表示同情?郭耐心解释称,是因他可怜婶娘,在其婶娘人生最后阶段尽了孝心,并为其送终。且那些建筑商有红白喜事,譬如儿子结婚或老人去世时,他也“两千、五千的送过钱”。
“那人家送了你6万多,难道都是人情往来?”公诉人再次反问。郭竟答,因对方是公司老板,他只是工薪阶层,金额不可能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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