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11月4日电 近日,广东省政府发布新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涉及审批事项5个大类157项。包括了省政府委托市县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省政府决定下放市、县按一般业务管理的事项等。
此次调整的最大亮点是对省与市县两级政府的职责进行了科学划分,进一步强化省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责,以及市县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
同时按照权责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以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着力提高市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中,省政府委托市县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有32项,如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审批、食品(仅限一般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发等。而省政府决定下放市、县按一般业务管理的事项有49项,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原市属中专部分)设置审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在省规定的范围内)、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在省规定的范围内)等。
据悉,自1999年在全国率先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广东省政府已先后完成了3轮改革工作,累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200多项,占事项总数的一半以上。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也大都开展了3轮以上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取消和调整了一批审批项目。在改革中,全省上下十分注重行政审批制度的建设和创新。2007年,省政府颁布实施《广东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将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行为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梅州、阳江等市,也相继出台了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积极探索运用网络信息化技术对行政审批实行实时在线监督。
目前,省直48个单位的465项行政许可项目,以及24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纳入了系统监察范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也建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并接入了省级系统,初步实现了对行政审批项目各环节的全程集中监督。(吴冰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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