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1月6日电(记者朱薇)记者6日从重庆市人口计生委获悉,自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参合资金补贴政策实施以来,重庆享受补贴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居民累计达20万人。
据重庆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潘晓阳介绍,从2007年起,重庆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政策。
个人参合资金补贴的对象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及其子女。今年个人参合资金基数提高后,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可享受16元的个人参合资金补贴,农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及其子女可享受20元的个人参合资金补贴。
2008年,重庆已投入200万元,用于补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居民个人参合补贴,目前补贴资金已安排到位,全市共有12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居民受益。
据统计,从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参合资金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全市享受补贴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居民累计达20万人次,补贴资金为270万元。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