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11月10日电 (周崇华周志忠)宁夏三级法院联动,经3个月专项集中执行,执结100起“骨头”案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今年二季度,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集中执行举措,开展了“秋季集中执行行动”。
经对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积案进行统计,全区各级法院共清理出未执结积案20914件。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2897件;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含乡镇政府、村委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645件。自治区高院从645件特殊主体案件中筛选出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筑工程款的案件;党委、人大、政法委督办的案件;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在执行时有可能暴力抗拒执行等五类100件典型案件,集中时间、人员、装备进行强有力执行。
加强专项集中执行“骨头”案的领导,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由马三刚院长为组长的集中执行领导小组,从全区法院抽调执行骨干20人,组成南、北两个执行小组,采取提级执行,辅助于共同执行、指定执行、协助执行等方式和定承办人、定执行期限、定督办领导、包案件执结的“三定一包”措施,一天一督办,一天一小结,一案一检查。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老赖”和暴力抗拒执行案件的当事人,邀请新闻媒体现场采访、跟综报道,公开曝光。通过三级法院联合集中执行,一批陈案、难案、死案被执结,当事人自动履行率、执行标清偿率显著提高,涉执信访案件明显减少。
专项集中执行“骨头”案中,为预防发生执行程序违法、行为违规、工作不到位,宁夏各级法院建立了重大、疑难案件通报和执行预案报告制度,坚决查处违反执行纪律,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出谋划策,设置障碍阻饶干扰案件执行等违法行为,杜绝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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