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燃气昨起调价首次抄表仍按老价格
11月10日,上海燃气价格调整首日,一些市民对调价后燃气抄表、账单支付等问题仍有疑问。上海燃气集团有关人士表示,调价公布后,第一次抄表仍按老价格,市民不需担心。同时,上海燃气集团还在网站上公布了《本市非居民用户人工煤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告用户书》,从11月10日起,上海非居民用户人工煤气价格也正式联动调整。
11月10日,市民姜小姐家几天前刚抄过表,她对这几天用气及下一次账单,是否要按新燃气价格交费仍存疑问。
据了解,从11月10日起,上海非居民用户人工煤气价格也正式联动调整,上海燃气集团网站上公布了《本市非居民用户人工煤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告用户书》,调价范围涉及工营集团、改造后锅炉、燃气空调等各类用户,改造后锅炉用户的基准价格可上下浮动5%。同时,根据人工煤气负荷的季节性特点,对以上各类用户实行季节性差异价格,高峰季节(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20元,平谷季节(4月1日至11月30日),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降低0.10元。为了逐步适应新的价格体系,凡调价公布实施后首次抄见的用气量(或首次账单)仍执行原价格,之后用气量将执行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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