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的女会计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款给29岁无业情人赌博挥霍,总数额96万多元,一审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1年。前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未当庭宣判。
据了解,1969年出生的小李,是焦作市一市直单位的女会计,1979年出生的小刘,是一个无业男子。
2006年春节前后,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从2006年春天开始,小刘向小李借钱。小李先后十几次挪用公款给小刘赌博。
8月27日,解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李、小刘犯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一审判决后,两人分别提起上诉。11月11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该案进行了终审,终审结果将择日宣判。(记者郭长秀通讯员荣玉山)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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