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 为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切实保障中长期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国务院批准,近日对外公布。
《纲要》指出,粮食安全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一直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今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一方面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粮食消费需求将呈刚性增长;另一方面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等,对粮食生产发展的约束日益突出,粮食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纲要》是我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个中长期粮食安全规划,在总结近10年我国粮食安全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分析今后一个时期面临挑战的基础上,提出了2008年至2020年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及相应政策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的重要依据。
《纲要》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坚持立足于基本靠国内保障粮食供给,加大政策和投入支持力度,严格保护耕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食物供给;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持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主要品种结构平衡,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纲要》提出,我国粮食自给率要稳定在95%以上,到202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00亿公斤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要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长期稳定不变,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护耕地,下大力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努力增加农民收入,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对农民的种粮补贴,逐步理顺粮食价格,使种粮农民能够获得较多收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要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和进出口贸易体系建设,把握好储备吞吐和进出口调节的时机和力度,改进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要引导科学、节约用粮,提高全民粮食安全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爱惜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纲要》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粮食安全分级责任制,全面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形成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完善政策,进一步调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组织实施好《纲要》,是当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抓紧编制实施与《纲要》配套的各专项规划,扎实做好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加强粮食市场调控的各项工作,加快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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