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原常务副市长沈品辉受贿获刑6年
本报讯 如皋市原常务副市长沈品辉,因收受贿赂56万余元11日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财产10万元,追缴受贿所得人民币483000元和美元1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4岁的沈品辉,在2002年至2008年期间,利用担任如皋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如皋市常务副市长等职务便利,先后38次收受开发商贿赂56万余元,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在组织调查期间能主动交代受贿问题,主动退回部分受贿款,到案后又退清全部受贿款,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丁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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