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婆买菜摔掉牙 菜市被判赔6900元
邛崃法院判决:因菜市场管理方未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害,判其担责20%
家住邛崃市已经80岁的张婆婆到市内一家市场买菜,却不慎滑倒摔折手脚,牙齿也被磕掉。
买菜跌倒磕掉牙 太婆告市场
今年5月7日,张婆婆独自一人来到邛崃市一家市场买菜。在熙熙攘攘的市场里,张婆婆夹杂在人流中挑选菜品,下午4时左右,张婆婆行至一豆腐摊位前,突然感到脚下滑空,一个踉跄跌倒在地,手脚顿时没了知觉。一脸是血的张婆婆随后被围观群众七手八脚送至医院,医院诊断为:右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左桡骨远端骨折、牙齿脱落,后经鉴定为七级伤残。
“市场方从事市场经营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我摔伤致残,应当承担赔偿我的损失。”张婆婆今年10月将市场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市场方赔偿其医药费、安牙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各种费用共计45153元。
对张婆婆提出“事发之地并无相关警示牌,市场方疏于安全防范应承担责任”的诉求,市场方大呼冤枉。在法庭上,市场方称,张婆婆受伤与市场方并无直接因果关系:市场方在其地面上专门铺设了青石地面具有防滑功能,并且在市场内共11处地方张贴了警示标识,并聘请了两名清洁工专门随时打扫,已经履行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注意义务。认为张婆婆摔倒纯属“意外”,市场方拒绝对张婆婆进行赔偿。
未消除安全隐患 市场担责20%
法院审理认为,张婆婆作为一名80岁的老人,独自到市场买菜,行走时疏于注意安全,是导致摔倒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市场地面的湿滑也是导致其摔倒的因素。被告方作为该市场的经营管理人,对到市场内购物的人员依法负有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被告即便是在市场内张贴了安全警示标志,安排了专人打扫市场卫生,但没有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防止购物人员损害事件的发生,也属于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最后作出判决,张婆婆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市场方承担次要责任,双方应按8:2分担责任,同时法院驳回了张婆婆提出的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求,据此判定市场方赔偿张婆婆各项损失共计6926.6元。
邛法 记者 张运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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