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上世纪80年代起开始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近几年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也正在积极研究应对措施。
着眼广覆盖,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上海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城镇职工保险(“城保”)、小城镇保险(“镇保”)、农村养老保险(“农保”)、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综保”)等制度构成,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还建立了其他制度解决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困难老人的生活保障。
上海在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和确定待遇水平时,注重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承认城乡的客观差距,并根据郊区、城市的不同保障需求,以及不同参保对象的特点,设计了具有梯度关系、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体现政府职能,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2003年至2007年,市财政对“城保”养老保险基金累计补贴额达112.81亿元,其中2007年当年财政补贴达50亿元。
注重以人为本,完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网络,开通了多种咨询服务热线。
今年年初上海将“建立健全保障资金可持续发展机制”列为重要调研课题,经过大半年的调研,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些设想:
扩大参保缴费人群,在整合上海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要将非上海户籍在上海稳定就业的人员逐步纳入上海养老保险范围。
探索延长领取养老金年龄,建议先在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技能人才中试行柔性延长退休年龄,同时考虑研究制度化推迟退休年龄的办法。
建立科学、稳定、持续、适度的养老金调整机制。养老金调整方案能兼顾不同性质的单位,形成科学的待遇平衡机制;养老金调整幅度应形成稳定的机制;养老金调整频率是固定而持续的;养老金调整的具体额度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建立多渠道筹资和基金保值增值机制,建议实现财政投入由补缺口向预算性投入转变,同时在将做实的个人账户资金按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同时,是否也可允许地方探索将基本养老保险结余资金委托投资运营实行保值增值。
探索应对老龄化高峰的养老保险制度安排,建议国家能给予上海等老龄化程度较高城市以试点的权限,在总结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再由国家制定一揽子应对老龄化高峰的养老保险制度安排。(上海市副市长胡延照)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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