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说,儿子就在这个水坑遇难
15岁文昌少年邢维剑舍身跳水救起落水同学,自己因双脚陷入塘中淤泥无力拔出最终溺亡。草地上看似浅滩的淤泥水坑却成夺命塘,12月3日上午,死者双亲将文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告上法庭,索取赔偿25万余元。
死者父亲邢增标诉称,2008年5月26日中午约2时,儿子邢维剑依照母亲嘱咐,与同学小建(化名)到位于文城镇蓝田村委会企岭村的花生田地,看母亲种下的花生是否可以收摘,就在2人准备返校上课时,小建到离花生地不远处的一个积水泥坑旁洗手,因泥坑坡度较陡,小建失脚滑入水中。
而令人吃惊的是,水深过人,小建不懂游泳,在水中挣扎。邢维剑见状立即跳进水中抢救,他把小建托出水面,推到坑边,小建因此脱险,但在邢维剑用力将小建托出水面时,自己双脚深陷入坑底淤泥中无力拔出,最后溺水身亡,年仅15岁。
邢增标称,淤泥坑是文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在实施200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绿洋农田整治工程时形成的。在进行企岭村路段提高水渠堤基施工时,包工头为节约成本,在水渠道边约2米处的旱田内,取土垒基,最后形成田头塘。谁也料不到此塘深达约3米。
他认为,被告是该项目开发实施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回填,设立安全警告标志牌,以防止发生伤亡事件。被告的行为是造成小建落水导致邢维剑救人溺亡的根本原因。邢维剑是他们唯一的儿子,精神上受到致命打击和伤害。
市农综办辩称,田头塘是企岭村村民叫人挖的,其挖塘目的是为了蓄水,浇灌瓜菜,市农综办没有职责、权限管理这事。他们认为在绿洋农田整治工程中,并没有挖田头塘。他们认为市农综办不应承担责任。法院当庭没有做出判决。
被邢维剑救起的落水男生小建也赶来旁听庭审。他说,被托上岸后一回头已看不见邢维剑的影子,他疯狂地去村里找人。看着好友死亡,小建大病了一场。(林莹赖桥英)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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