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丁力辛记者周远)对裁判文书有纰漏、审判程序不当等问题,办案法官再也不能不当回事儿了———从省法院获悉,今年以来,因所办案件存在瑕疵,全省法院共有75名审判人员受到责任追究。其中7人被责令检查,两人离岗培训,两人受到纪律处分。
案件存在瑕疵,一直是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个“顽症”,引起当事人不满乃至上访,影响到法院的公信力。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推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制,对办理瑕疵案件的审判人员追究责任。按照省法院的规定,案件有30多种问题之一的被视为存在瑕疵,如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不认真审查的,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合议或制作裁判文书的,法律文书制作内容出现文字错误或数字计算、书写错误的等。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缓职务或法官等级晋升、调整或调离工作岗位等。
由于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制的推行,审判人员的严格执法意识明显增强,办案质量得到提升。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全省法院二审、再审案件发还改判率同比下降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