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月1日起,各市、县(市)要统一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
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自主选择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
2009年和2010年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本报讯(王亚楠 田娜)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河北、辽宁、山东等地先后停建经济适用房,一改过去重经济适用房轻廉租房的做法,纷纷提出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对此,昨日,记者采访了河北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解释,河北省并没有停止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而是相应地缩小了其规模,同时将拓宽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河北没有停建经适房
廉租住房保障线可逐步提高,最终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线并轨。
据省建设厅相关人士解释,河北并没有停建经济适用住房,而是拓宽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根据相关文件显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线不同,各有其保障范围,廉租住房保障线可逐步提高,最终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线并轨。现在还有很多低收入家庭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为使更多的低收入家庭消除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金压力,将逐步建立以廉租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新模式。
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拓宽
《意见》提出,2009年和2010年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自2011年1月1日起,各市、县(市)要统一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自主选择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市)可提前并轨。按照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两种保障方式逐步并轨的思路,《意见》提出,2009年和2010年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由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部分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2009年
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由8.0万户调整为8.5万户,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由180万平方米(保障户数约3.0万户)调整为150万平方米(保障户数约2.5万户);
2010年
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由9.0万户调整为10万户,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由180万平方米(保障户数约3.0万户)调整为150万平方米(保障户数约2.5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