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新规 路边早餐点不许摆桌椅引争议
本报南京讯 明年起,南京市民想在路边摊点吃碗热腾腾的馄饨、买两根刚出锅的油条,可能难了。日前出台的《南京市临时占道早餐点管理办法》规定,江南八区的早餐点经营现场不得摆放桌椅,油炸食品以及面条、馄饨等早点品种应入室经营。
南京市今年3月起对“占道经营、小区环境差、车辆乱停乱放”这些城市市容环境“顽疾”开展了“三项整治”。整治方案中提出,一些主次干道,早、午快餐、摊群(点)杜绝坐吃,这个要求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新《管理办法》依然规定不准坐着吃,“经营现场不得摆放桌椅”。南京市市容局有关人士表示,这么做主要是从城市环境和交通来考虑,“有的路段本来就不宽,再放桌子、椅子就更没办法走了,吃早饭的人是方便了,可是其他人不方便。另外,早餐点留下的垃圾也是不得了,路上弄得油腻腻的。现在小吃店很多,想坐着吃可以到店里去。”
《管理办法》还规定,今后的早餐点将会控制数量、合理布局,由各个区进行调研,在既不影响交通、又有人气的地方布点,早餐点也会像报亭一样,固定一个位置,而且设施由各区统一制作或者提供样式监制,不能使用板车、三轮车和煤炉等,要统一使用液化气瓶。早餐点到8时30分收摊,法定节假日和每年11月1日到次年2月底可以延迟到9时。
早点经营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两证”不全的,不能上路经营,否则属违规占道,有关部门会进行取缔。早餐点的经营人员将优先安排南京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人员。早餐车也不能出租或者转包,违规出租或转包的取消经营资格。 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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