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已成为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重要方法,在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目前,镇村调解组织还普遍存在人员力量薄弱,法律素质相对较低;工作经费无保障,调解工作靠"打游击";部分单位领导重视不够等问题。
近日,湖北省宜都市政协组织委员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以上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建设。特别是加大对镇、村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农村治调中心户长建设的扶持,着力提高案件调解质量,尽量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最前沿。加强基层司法所阵地建设,将基层司法所人员配齐配强,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农村一线指挥部"的作用。
二是要为农村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县、镇两级政府有必要将人民调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乡镇实际需要每年确定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也可以按区域内人口数量确定经费数额,解决乡镇和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专项经费补助,切实解决好村组调解人员的误工补贴。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队伍的约束激励机制。可将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和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因农村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不及时和因工作不落实而发生的重大民间纠纷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及时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市政协的建议引起了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宜昌市委常委、宜都市委书记宋文豹在政协调研报告明确批示,要求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研究,采纳政协委员的意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研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应有贡献。(郑强)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