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以"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化解中去,为保障上海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介绍,2007年以来,上海的人民调解工作在积极调解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房屋宅基地以及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重大活动和矛盾纠纷多发期、围绕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和城市建设的重点、围绕企业改革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初步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配合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为维护上海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了贡献。
一年半以来,上海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94350件,调解成功186454件,成功率达96%。特别是在奥运期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4424件,调解成功42154件,成功率达95%,防止自杀和“民转刑”共计102件。本市人民调解组织将大量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了大量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提及上海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意识和拓展成果,刘忠定说:“我们为主动适应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趋势,积极探索和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大力开展了"委托调解"和"参与调解"工作。”
什么是“委托调解”?刘忠定解释说,“委托调解”包括人民法院委托给人民调解组织的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委托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委托的治安案件和信访部门委托的民间纠纷等各项“委托调解”。
2007年以来,上海市人民调解组织共接受法院委托调解民事纠纷53406件,调解成功42258件,成功率为79%,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31650份;同期,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接受委托调解轻伤害案件2297件,其中公安机关委托2133件,检察院委托76件,法院委托88件,共调解成功2211件,成功率为96%,赔偿金额共计3360万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2207份;同期,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接受委托调解治安案件1428件,调解成功1390件,调解成功率为97%,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336份,赔偿金额共计950万元。
对这些统计数字,刘忠定向记者进行了解读。他说,目前,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接受法院委托调解民事纠纷的数量已经占到同期各区县法院民一庭一审收案总数的35%,浦东、杨浦、长宁、松江、金山等区的委托调解数所占比例则超过了50%。可以这样说,一方面随着民事纠纷、轻伤害案件委托调解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加强,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进入司法渠道之前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得到了化解,进一步减轻了司法机关的诉讼压力,减少了社会的对立面,有效增进了社会和谐。另一方面,随着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警民联调”的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加强,这不仅有效缓解了公安机关警力紧张的局面,而且减少了大量的治安处罚,也有效地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增进了社会和谐。
“什么是"参与调解"工作?”刘忠定告诉记者,“参与调解”是指我们主动参与调解动拆迁纠纷、房地物业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诸多涉及民生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今年上半年,我们先后与市房地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局在全市联合开展了有关调研工作,在总结部分区县经验的基础上,与市房地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的若干意见》,与市卫生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参与医患纠纷调解的若干意见》,这得到了市委政法委的肯定和支持。
“2010年将举办上海世博会,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上海市司法局有怎样的工作筹划?”
刘忠定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制定实施〈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们结合本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也制定了相应的行动计划,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要为上海举办一届文明、精彩的世博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刘忠定说,我们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参与各类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力争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居)、疑难复杂纠纷不出街镇,尽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