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草案》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新增了4类可获得法援案件。
其中包括: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受害人主张民事权益的;因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请求赔偿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如果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公民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无需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另外,《草案》还动态调整了法律援助的门槛,以便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新华网安徽频道-新安晚报 项磊 胡佩) (来源:新华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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