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农民工纳入当地年度招生计划 允许农民工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本报讯(记者叶娟娟)为抵御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就业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近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相关通知,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省教育厅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省部属中等职业学校,在返乡农民工集中的地区,根据需要确定一批中等职业学校,组织返乡农民工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返乡农民工可以集中在县(市、区)职业学校学习,也可以依托有条件的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普通中学等场所组织教学。
通知要求,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实施学历教育,招收具有初中学历的,学制原则上三年(含顶岗实习一年);招收具有高中学历的,学制为一年(含顶岗实习半年)。凡经中等职业学校正式注册录取的返乡农民工,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并纳入当地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和年度招生统计范围。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要和返乡农民工的学习特点,开设专业和课程,突出培养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实行学分制和学分银行制度,允许学员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学员取得规定学分的,毕业时颁发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
同时,中等职业学校可面向返乡农民工举办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根据返乡农民工的实际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办班形式,帮助他们提高就业和再就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