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土地也可存入"银行" 每年坐收利息
彭州磁峰镇挂牌成立农业资源经营专业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银行方式合作经营
由中介机构根据地理位置、土地肥沃程度、升值潜力等,对农户的土地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储存价格;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的土地定期存入土地银行;土地银行将农户存入的土地进行适当打包、整合或适度改造,在维持基本农业用途不变的情况下,贷给其他土地需求者(如农业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土地需求者向银行支付土地的储存价值、整理开发价值以及两者之和的同期贷款利息,银行再把储存价值兑现给农户。
昨日,彭州磁峰镇皇城村村民董永贵领到了一种特殊的存地凭证,有意思的是,他家十多亩土地全部“存”了起来,为此他家每年将领到3000多元的利息,还能享受分红,并实现了放心务工。当天,彭州市率先试点在磁峰镇皇城村挂牌成立了皇城农业资源经营专业合作社,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银行方式合作经营,因此该合作社又被称为“土地银行”。市长助理周鸿德出席了挂牌成立仪式。
多重收益
“存”了土地 全家人放心务工
在灾后重建中,大量农民实现了集中居住,那么农民的生产方式怎么适应生活方式的转变?产业怎么发展、就业怎么办、收入怎么来等都迫切需要解决。在此新形势下,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成立农业资源经营专业合作社,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工作思路。昨日,彭州磁峰皇城农业资源经营专业合作社(即土地银行)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采取自愿原则,组建的从事土地权属存贷经营业务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在听说有了“土地银行”后,董永贵代表一家人前来与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入)协议,并领到了存地凭证。通过工作人员的讲解,他了解到了合作社特殊的运作方式。原来,承包地经营权将完全实行“银行”方式合作经营。农户将零散、小块、界线明晰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给农业资源经营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按照一定的价格给付农民租金(土地存款利息),再根据产业规划和种植大户对土地经营规模的需要,将土地成片划块转包给种植大户,种植大户付给合作社土地租金(土地贷款利息),合作社通过利息差获得收益。
接下来,董永贵知道了自己以后将拥有多重保障收益,“这种方式,确实比自己种地划得着!”以后,他家除了每年领到3000多元的利息,以及合作社实现盈利的分红,全家劳动力还可以就地打工或放心出外务工。
多方共赢
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和农民间搭起新平台
昨日,成都一家公司当场与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贷出)协议,准备在当地进行金银花深加工。“有了土地银行,我们可以不直接与千家万户打交道,降低了成本和风险,而且,当地还有稳定的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来源,宜于发展初加工甚至精深加工业,这种方式确实可行!”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悉,该合作社遵循着“村民自治、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合作经营”的运行方式,从而在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和广大农民之间搭起了新平台,实现了多赢。
综上所述,农户和龙头企业均有利益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有利益保障,在农业资源经营专业合作社存贷利息差额收益中,将有部分成为集体经济收入(包括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益金和公积金,以及农业资源经营专业合作社运行费用),其余将用于存入土地银行社员的分配;为了让种植大户有利益保障,政府将在农技培训、农资供应、农机具购置上进行扶持,并整体包装和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种植大户拥有龙头企业的订单保障。
多项意义
促土地集体化 集约化规模化
据相关专家称,彭州成立农业资源经营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土地的集体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能够有效解决灾后重建农民集中居住占地后土地权属调整的问题;能够有效促进土地资源变资本,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能有效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生产方式转变。
此外,该合作社还通过耕地保护协议的签订,建立了耕地保护机制、购买农民社保,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造了条件;通过成立农业资源经营专业合作社、农业资源经营专业合作社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可以实现村级治理机制的进一步深化。
吉书 本报记者 杨华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