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青年人的人文情怀不断提升,价值观念逐渐多元化,恋爱婚姻观发生了重大转变,志愿服务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结婚,自己做主 从去年的“金猪年”到今年的“奥运年”,青年扎堆儿结婚的好年份接连不断。
在结婚自己做主的时代宣言下,结婚越来越成为当代年轻人更加私人也更加讲究个性的事。
在上世纪80年代,领导签字是结婚程序上一个最具有喜剧效果的环节。比较传统的,正襟危坐地签上“同意”,有点儿人情味儿的,签“恭喜”,还有的领导签字干脆就像皇帝“御批”——“知道了”。
在某新闻单位工作的刘汉鼎,1988年结婚时,部门主任老郭在他《结婚申请书》上所作的“著名”批示,至今让他记忆犹新。那年夏天,刘汉鼎向报社人事处递上了《结婚申请书》,人事处处长老王先表示了祝贺,然后说:“按程序,应该你们记者部先签个意见,我这儿才能开介绍信。你去找老郭,让他给写个"同意"。”
谁知,老郭说:“结婚是连父母都管不了的事,我有什么权力签"同意"?”来来回回折腾好几次,老王哭笑不得地对刘汉鼎说:“你再找老郭一趟,就说甭管合理不合理,这是程序。申请书上没他的签字不行。”
于是,老郭拿过申请书,潇潇洒洒地在左上角空白处写下6个字—“记者部知道了。”签过名后,老郭不无解嘲地捎了一句:“你们结婚,我知道不知道究竟有什么关系?”
2000年,刘汉鼎在单位也熬到了类似老郭的位置。当时,他所在部门的一名女青年拿《结婚申请书》来找他签字。刘汉鼎什么意见也没写,只在申请书边上偏僻处签上名字完事儿。刘汉鼎说,《结婚申请书》找领导签字完全没有必要,结婚是两个人的私事,单位领导不应介入。
2003年10月1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简化了登记手续,取消了办理婚姻登记须由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规定,改由当事人就其婚姻状况作出声明;不再强制规定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等。可以说,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到《婚姻登记条例》,“管理”二字的消失,打下了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深刻烙印。
如今,一对新人办证,从初审、填表、拍照到拿到“结婚证”,一般只要半小时左右就可完成。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婚姻处章女士说:“以往年龄、家庭出身、城乡户口、本地人外地人,都可能成为结婚的绊脚石,现在这些婚姻鸿沟都被人们轻轻跨越了,从中也折射出了时代的进步。”
做一名永远的志愿者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