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对于和平区和平湾街道砂阳南社区居民周建成来说终生难忘。这一天,通过摇号,他选定了新居——和平区胜利桥北侧的安民小区1号楼5单元3楼2号。12月24日,提及此事,57岁的周建成眼含热泪说:“党和政府给我安了个新家,建得像花园小区一样,而且都装修好了,把行李搬过去就能住。
这真是"感谢政府送温暖,叶落归根把梦圆;奥运之年喜乔迁,阖家欢乐迎新年"。”
安民小区是和平区政府今年新建的廉租房,今后周建成每个月只需交25元钱就可以住上50平方米的新房子。
要在全国率先建成“天字号工程”
据介绍,今年沈阳市新建、转化、回购保障性住房150.28万平方米,超计划25%。其中建设廉租住房30万平方米,为计划的六倍,解决了全部6000多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20.28万平方米,可满足2万余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向低保及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994万元。
住房问题是民生问题之首。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始终将其作为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来抓。今年初,市政府将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首次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范畴,作为主要工作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同时列入为群众办理的20件实事之一。
3月10日,沈阳市召开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动员大会,市政府与各区(开发区)、县(市)政府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并邀请部分市民代表到现场予以监督。这标志着沈阳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全面启动。
6月24日,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曾维到东陵区方青北路实地考察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切实把改善民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市委、市政府对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要高度重视,区里也要拿出很好的地块,一定要保质量、保工期,把各方面考虑周到,让群众高高兴兴地入住。
7月2日,市长李英杰冒雨到大东区、于洪区、和平区,实地考察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他指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一项重大工程。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快推进;要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力争在全国率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为困难家庭构筑三道“住房保障堤坝”
今年沈阳全力构筑廉租住房、廉租租赁补贴、经济适用住房三道“住房保障堤坝”。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两种: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前者针对的是最困难、无房的特殊家庭,后者针对的是低保及低保边缘户中的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经济条件相对好一些的有一定购房能力的低收入家庭。今年,沈阳市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20.28万平方米。2009年,沈阳市将改革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通过发放每户最高5.5万元、最低1.3万元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支持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让低收入群众把家安在“黄金地段”
“盖的房子不但要保证质量,而且一定要选好地方;小区的配套设施要全;交通、教育、就医都要有保障。”市委常委、副市长邢凯要求,各区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时,将充分考虑选址,条件要相对好一些,不能在房子盖完以后,又形成了新的困难居住区;建设标准要与整个城市建设相匹配,提高低收入家庭住房水平。
在和平区胜利桥北侧、紧邻南运河的地方,新近落成了一个由两幢住宅楼组成的1.38万平方米的小区,这就是和平区的廉租房项目——安民小区。现场负责人田伟介绍,两幢楼分别为6层和7层,全部为“一室一厅”50平方米户型,能安置258户困难家庭。
目前,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已经竣工。铁西、皇姑、东陵等区已经开展了居民的申请、审核、公示工作,即将组织居民摇号选房。
本报记者彭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