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官场腐败问题的研究又有新进展:日前,重庆市政协委员、君之薇董事长吴任军向大会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加强公务员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提出“公务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已是影响政府行政效能和导致公务员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这一观点也得到了沙坪坝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宁的认同(1月7日《重庆晨报》)。
吴任军委员兼董事长此论可谓惊世骇俗,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发现,如果这一结论最终被有关方面接受,那必然会对中国的反腐败工作产生重大影响。我想,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纪委、反贪局之类的机构,可以改建成心理医院了,而关押贪官的监狱,也应该改建成心理疗养院,纪委书记、检察官等也都应该由心理医生来担任。贪官们既然不过是一些“病人”,那他们最需要的就是社会的同情、关怀、照顾,而决不是什么监督、制衡、“双规”。
不过,武任军委员的研究虽然独辟蹊径,使人有恍然大悟之感,但其逻辑却经不起稍加延展。因为近三十年来,社会生活节奏逐渐加快,更兼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数座“大山”压得人们喘不过气来,所以社会上“心理健康问题”比较严重的群体并不仅限于公务员,比如教师群体就算一个,医生群体也算一个,都市公司白领群体的“抑郁症”、“强迫症”问题更可以说是闻名遐迩,这两年连风华正茂的大学生群体也成了心理疾病高危人群,但为什么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没有导致“职务犯罪”,而公务员何其不幸,却出现了大量的“职务犯罪”呢?
由此可见,把“职务犯罪”的原因归结为心理问题,从逻辑上是说不过去的,心理问题可能会导致发疯、自杀,但却并不必然导致腐败。
在笔者看来,吴任军委员虽然花了一番功夫进行调查,但在归纳时,却犯了倒因为果的错误。不错,公务员群体中罹患心理疾病的比例的确比较高,但这与其说是“职务犯罪”问题的原因,毋宁说是“职务犯罪”的结果:一个人做了违反法律的事,即便是落入法网的可能性不算太大,但忐忑不安,甚至一夕数惊都是免不了的,久而久之,岂不会形成“心理多戒备”的“病态心理”?当然,不可否认很多公务员是清白的,但由于大量腐败导致社会公众对整个公务员群体的评价降低,他们也同时承受了压力——这一切才是公务员“心理问题”严重的主要原因。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应该通过解决公务员“职务犯罪”问题来解决公务员的“心理问题”,而决不应该像吴任军委员和任宁副检察长所主张的那样,通过解决“心理问题”来解决“职务犯罪”问题——这样做,只能是缘木求鱼,不仅“职务犯罪”问题解决不了,恐怕公务员的“心理问题”也只会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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