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月12日电(刘续)贵州省从今年1月1日起,对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增加基本养老金80元。
根据贵州省近日下发的《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除增加80元基本养老金外,还将按照本人缴费年限予以增加,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通知》还单独制定了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办法,规定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分别增加200元至240元基本养老金。
《通知》还规定,对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200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达不到2008年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从2009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后,再按照《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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