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第四医院、石家庄市交通医院因销售假劣药被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其失信记录被记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诚信网,向社会公开;两家医院的法定代表人、药房主任和直接责任人等涉案关键人因未妥善履行职责导致违法行为发生的信息,也被分别记录在他们的个人终身诚信记录中,成为首批“触网”,遭到网上失信曝光的医疗单位和个人。
据了解,在河北省食药监局开展的监督抽验中,石家庄市第四医院使用的标示为安国市神禾中药材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70131的“通草”和批号为071202的“半夏”,经河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性状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被判定为假药。石家庄市食药监局依法对该医院使用假药“半夏”、“通草”的违法行为,给予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五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石家庄市交通医院使用的规格为每丸含利福平10mg,批号为0706011,标示生产企业为芜湖三益制药有限公司的“滴眼用利福平”,经河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可见异物项不符合标准规定,被判按劣药查处。石家庄市食药监局依法对该医院使用劣药“滴眼用利福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目前,上述两家医院的违法行为信息均已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诚信网”中发布,并向社会公开;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法定代表人张如珍院长、石家庄市交通医院法定代表人王云院长及药房主任、直接责任人等涉案关键人因未妥善履行职责导致违法行为发生的信息,也被分别记录在他们的个人终身诚信记录中,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和相关人员可登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诚信网(www.hebfdea.com)进行查询。
“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制约药品行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提升医药行业诚信水平不能仅仅靠道德教化,还得有制度来维护和保证。”据河北省食药监局刘骁悍副局长介绍,他们在2008年11月11日正式启动了河北医药诚信公示系统,全面向社会公开药监部门处罚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药品案件,并将违法行为记录到单位、法人、质量负责人、责任业务员等涉案关键人的个人诚信记录中,并伴随终生。
业界专家认为,披露企业的失信行为对于被披露的企业而言,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惩罚性”,此举将使诚信从道德约束上升为一种监管力量,形成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对失信人群和行为给予应有的惩治,并对行为人形成强大的震慑,从而有效预防和避免失信行为的发生。同时使政府监管部门在原有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利剑”。
据了解,河北省医药诚信体系运行两个月以来,不仅得到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好评,更显示出自身的威力。华药集团董事长常幸表示,这个体系对失信企业而言是致命一击,其惩罚程度远远超过几千、几万元的罚款。该系统的建立将促使华药带头践行诚信,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把质量工作做好。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认为,该系统将“诚信之剑”高悬在每家企业头顶之上,把违法违规企业直接晒在阳光下,将使失信单位无法立足,有利于药品市场进入“诚信时代”。河北神威药业集团董事长李振江表示,此举能够有效鞭策从业者诚信经营,神威将在企业内部广泛开展诚信教育,绝不让某一个人的失信导致“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省医院、省三院、省四院、乐仁堂医药公司的负责同志普遍认为,此举是促进医药行业规范经营的有效举措,不仅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法药械流入合法渠道,规范整个河北省药品市场,更重要的是为老百姓提供安全用药“消费指南”。
刘骁悍副局长表示,诚信将成为高悬在医药从业人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警醒每个人“诚信做药”,并促使每家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医疗机构践行诚信,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把好药品质量安全关,确保不生产、不销售、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确保全省群众用药安全。(高惟一) (来源:人民网-健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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