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1月17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范江洲翟清满)为坚决贯彻落实铁道部春运工作部署,严格公安队伍管理,着力构建“微笑春运、平安春运、和谐春运”,确保辖区政治、治安稳定,实现春运安保工作和队伍建设“一事不出、一纪不违”的总体目标,安康铁路公安处在2009年春运期间,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管理和实施队伍管理“六严格”的硬性规定。
一、严格干部管理责任。领导干部凡因工作作风浮夸、失职失责造成政令、警令不畅,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队伍疏于管理发生侵害旅客、货主和人民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问题,责任领导干部予以免职,责任民警予以纪律处分并离岗培训,主管和上一级分管领导予以诫勉。
二、严格路警风管理规定。凡发生以车谋私、以票谋私、勒卡索要、粗暴待客、违规贩运等,造成路(警)风不良反映的,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并离岗培训,所在单位责任领导予以诫勉;造成一般路警风事件的,责任人予以辞退,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主管和上一级分管领导予以诫勉或纪律处分。
三、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凡发生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的,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或辞退,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主管和上一级分管领导予以诫勉或纪律处分;对违令行为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予以撤职,主管和上一级分管领导予以诫勉或纪律处分。
四、严格勤务制度和岗位职责。凡因站车查危防爆“五道防线”措施、勤务制度不落实,导致“三品”进站上车;在岗不作为、乱作为,对旅客群众报警求助敷衍推诿、不如实立案、不履行岗位职责等被上级机关通报的,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并离岗培训,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予以诫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予以辞退,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予以撤职,主管和上一级分管领导予以免职或纪律处分。
五、严格文明服务承诺。凡因执法、执勤不规范、不文明或发生殴打旅客,损害旅客群众利益行为,引发群众投诉的,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并离岗培训,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造成旅客群众路局及以上投诉、引发重大社会影响、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或辞退,直接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或撤职处分,主管和上一级分管领导予以诫勉或纪律处分。
六、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凡发生违反枪支、警械、车辆、民警人身安全规定等各项管理制度及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造成后果或被上级机关通报的,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并离岗培训,直接领导予以免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责任人予以辞退或开除,单位直接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或撤职处分,主管和上一级分管领导予以免职或纪律处分。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