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银川1月21日电记者黄会清21日上午,宁夏全区清理执行积案第二次执行局长会议在青铜峡市举行,会议决定,在3月30日以前,对全区法院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受理的2157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必须全部执结,3月底完不成任务的负责人将被建议当地党委调离岗位或免职。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责任人与宁夏各中级人民法院责任人,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责任人与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基层法院执行局责任人现场签订了责任书。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彦生说,宁夏要通过这次清理积案活动将2007年以前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将2008年有条件的案件力争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