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雷小琴)当发生地震等地质灾害时,坚固的校舍就成了师生的保护伞。为了确保新建、改建的校舍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切实保障学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了自治区地震局、教育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我区校舍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各直属机构做好校舍抗震设防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地震、教育、建设部门推动校舍建设遵循新的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年版)和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确保所有学校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依照国家标准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位于地震动参数分界线两侧各4公里范围内的校舍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应提请自治区地震部门予以复核。对随意降低抗震设防标准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要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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