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日讯记者陈丽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今年将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九个部门共同建立一批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
中国残联有关负责人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法律救助是维护残疾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残疾人法律面前平等地位、匡扶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
与法律援助相比,残疾人法律救助的门槛更低、救助的范围更宽、救助的渠道更多。中残联最终目标在于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纠纷解决多元化的法律救助机制,争取实现残疾人有什么样的法律需求,就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服务。
据了解,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个部门共同制定了《残疾人法律救助“十一五”实施方案》及其实施办法,成立了法律救助协调机构,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中残联要求,各地要尽快建立本地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开展。对中央九个部门共同批准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各地要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这些工作站真正发挥在法律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同时,要发挥这些工作站的示范作用,逐步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要加强对本地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研究,制定本地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计划,配备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对一些重大典型案件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