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出生,今年99岁,作为北京“史上”年纪最大的刑事被告人,周志评2月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审。
他被控冒充国民党元老李烈钧,编造“解冻民族资产”的神话,诈骗一名美籍华人74.9万元。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无从得知这位近百岁老人是否将要在牢狱中度过漫长时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此案吸引了更多关注老年人犯罪的目光。
老年人犯罪法律无专门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莫开勤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开门见山:“无论是我国法律还是有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对老年人这一特定人群犯罪如何定罪量刑作出专门规定。
”
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庞标对此也没有异议:“我国对于犯罪年龄只设立了下限规定,如未满14周岁的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法律上不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上限,我国的刑法没有规定。”
根据诈骗案目前披露的情况,莫开勤认为,周志评应该涉嫌构成诈骗罪,在定罪方面没有太多的争议。
依据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周志评诈骗的金额达74万余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周志评今年已99岁,即使判处最低的法定刑10年,也要坐牢到109岁,其身体状况是否可以承受监狱的生活,还很难说。”莫开勤坦言,毕竟,关于如何量刑,按照现有法律,对于老年人没有从轻、减轻的条文规定。
刑法63条或是“救命稻草” 莫开勤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精神,按照现有的法律,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处理。
首先,是按照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周志评虽然不具有法定减轻的情节,但可以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层层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也就是说可以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莫开勤指出,轰动一时的许霆案,正是启用刑法第63条,使许霆案由无期改为5年。
另外,即使周志评被判10年以上,我国法律在对刑罚的执行过程中,仍规定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情形,周志评一样不需要坐牢太久。
庞标认为,对于这样特殊的被告人,现实中,执行机关一般不会收监,判决后,一般可以通过保外就医的途径,并不需要坐牢。
老年人犯罪是否该从轻引争议 从长远来看,莫开勤建议,在对法律进行修改的过程中,对于老年人犯罪应该参照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在北京中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万山看来,对99岁的被告人周志评,法院应该从轻或者减轻量刑,这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的精神。
“对老年人犯罪从轻处罚,自我国古代就有类似的法律规定。”杨万山告诉记者,汉代就曾规定,对8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不戴刑具;唐律中也有“八十以上应死者,上请”的规定。此外,从国际社会来看,当代很多国家或地区,对老年人犯罪,也有从宽处罚的法律规定。
尽管如此,庞标并不赞同应对老年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观点。他说:“目前,我国已逐步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犯罪非常之多,如果法律上这样规定,会造成不稳定。”
“只要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就应当负刑事责任。”庞标认为,周志评案如果没有法定从宽的理由,比如自首、立功等情形就应该正常判,法院判决不应考虑年纪大如何去执行的问题。
庞标认为,现在人们更多关注未成年人犯罪,关注老年犯罪的人很少。他借此呼吁社会多关注老年人,通过家庭、社会等要素的结合,减少老年人犯罪。
本报北京2月5日讯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于老年人犯罪都规定了相应的从宽或减轻处罚的制度。概括而言,可以划分为如下几类:
1、对老年人适用死刑进行限制。如《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59条第2款规定:死刑不适用于妇女以及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人和法院下判决时已满65周岁的男性。
2、在刑法总则中,对老年人犯罪,规定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或者对不同年龄的老年人犯罪规定不同的从宽处罚幅度。如《墨西哥刑法》第34条、《荷兰刑法》第3章第3条都规定,70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的,免除刑罚。
3、在刑罚执行的种类、内容、方式上对老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罚。如,《蒙古刑法典》规定:剥夺自由刑的最高期限不得超过15年,但对犯罪时60岁以上的男子和50岁以上的女子,剥夺自由刑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
4、放宽适用缓刑、减刑、假释的条件。如《巴西刑法典》规定:对被判处监禁刑的犯罪人不得适用缓刑,但犯罪人超过70岁,且所监禁不超过2年的,可以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