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绯五论消费券:看上去很美,做起来也不难
没有人认为发放消费券会有害,但不少人担心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王吉绯指出,不可否认,权力出租、回扣贿赂等腐败行为,即使发放现金或实物,也可能出现这样的尴尬。因此不能因噎废食,而是要通过尽可能公开透明的操作和严格的监督、监管,让商家公平竞争,让消费券用得其所。
而且,消费券具有使用范围和期限,贪污、挪用、倒卖和造假的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相对不容易出漏洞,关键看制度设计是否到位。
王吉绯举例说明了消费券的大致流程:
政府免费发放消费券的时候,首先要确定需要补贴的特定人群和补贴力度,政府做出资金预算。该预算除了消费券本身的费用以外,还应包括印制费、银行结算手续费等行政或人事费用。
然后根据特定人群的现实需求,依照政府采购的相应规范,在每个特定行业,公开透明地进行招标,选择愿意支付货现率的、有限但足够多的、可竞争性的企业若干家(例如100家),建立目录企业和目录商品制度,然后政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行业的特定状况,跟目录企业协商货现率。比如货现率10%,意味着政府以100元人民币购买厂商的110元消费券。
随后政府将招标结果以及消费券的期限等使用规则,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发放消费券时,要对每一个人都进行登记,同时发放的消费券也应该有编号等必要的防伪措施。
特定人群领到消费券以后,按照消费券的使用规则,在相应期限内,到指定厂商处,用110元消费券换取自己需要的110元商品。
在上述基础上,政府还应该允许和鼓励企业和个人主动购买消费券。购买时,消费者用100元人民币兑换110元消费券,在市场流通中作为110元人民币使用,在指定厂商处换回110元的商品。
绝大多数指定商户收到消费券以后,将从政府部门兑换回100元,差价就是企业让利部分。如果属于下岗人员再就业性质的服务性行业,政府每110元消费券,可以兑给105元甚至110元人民币,予以补贴支持,当然这是另外一个话题。
王吉绯提出,由于政府事先不知道什么人会来主动购买消费券,可能导致前期确定的指定厂商,无法充分满足后期前来购买消费券的民众的个性需求。所以政府有必要再进一步,借助第三方机构,搜集和组织消费者的规模需求,再反向配置给资源生产,并且根据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的要求,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更合理地确定指定行业、指定厂商及其货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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