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月13日晚,云南红河州蒙自县发生一起公安民警与他人发生纠纷开枪致其死亡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吉忠春已被刑拘。昨日,蒙自县公安局相关领导承认吉忠春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但表示此事系其个人行为,与职务没有任何关联,被害人家属则对此提出质疑。[我来说两句] |
家属要求警方修正“殴打民警”一说
警方称:殴打行为是存在的 吉忠春开枪是个人行为 与其职务无关
红河州蒙自县一名民警酒后向一男子开枪致死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昨日,蒙自县公安局相关领导表示,此事完全是吉忠春的个人行为,与其职务没有任何关联。而被害人家属则称,事发当时并不存在所谓“殴打民警”一说,如果警方不就此进行修正,他们暂时不会考虑将尸体按照正常程序处理。
昨日,至少近二十名亲友在潘俊家中守侯着,片刻都不敢离开,他们担心悲痛欲绝的许馨月“会做傻事”。出于同样的原因,当天上午近四十名亲友开车去殡仪馆看望潘俊,还是却让许馨月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亲友们来到了蒙自县殡仪馆。当遗体出现在大家眼前时,潘俊年过六旬的父亲王爱英立马扑了上去,放声大哭。
随着天气逐渐炎热,按照正常的处理程序,遗体应尽快火化。但被害者的亲属们表示,由于家属对公安部门发布的基本案情存在一些异议,目前暂不考虑将遗体火化。
据公安机关初步查明的情况:事发时双方发生争吵,其间有肢体接触并致使吉忠春鼻子流血,随后吉忠春拔出随身携带的手枪连射三发,击中潘俊,后经120医生抢救无效,潘俊死亡。家属存在异议的,是被害人“殴打民警”的认定。
许馨月说,2月13日21时30许,她回家时看到的情况是,丈夫潘俊根本就不曾对吉忠春动过手。之后,吉忠春就摸出手枪,对着丈夫潘俊连开3枪,3枪都打穿了。“我丈夫身上被打了6个孔!”许馨月说。
“他肯定打了民警。不能单方面听谁的,我们综合调查了很多方面的情况,殴打行为是存在的。”蒙自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向荣接受采访时说,民警吉忠春确实违反了关于枪支管理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但这是他的个人行为,与其民警的身份和职务没有任何关系。
□ 律师说法
家属可直接申请
国家赔偿
针对此事,云南建耀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东华表示,民警吉忠春仅因倒车纠纷就枪杀他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人民警察的枪支使用管理规定,他使用手枪不是针对暴力犯罪,而是针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公民,其行为骇人听闻,更触犯了我国刑法,已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于受害人家属,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出赔偿要求,一是在吉忠春故意杀人案移送检察机关时,向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另一种是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14条的规定,直接向吉忠春所属公安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的请求。
昆明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云南华汇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清也说,吉忠春已被刑拘,他可能被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处以最高刑死刑以下的处罚。“公安民警,因为其肩负着保护一方平安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可以佩带枪支等武器,但武器是对付严重犯罪的嫌疑人的。本案的受害人潘俊不论当时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即便他真是出手殴打了这名警察,都绝对不应该被直接枪击致死。”
首席记者 温星 周晓晖 (生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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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别把你的枪带回你的家
如果吉忠春没有枪,悲剧就不会发生,至少不会如此严重。“警察也是人”,身处各种社会关系的他们,不可避免地会与人发生各种矛盾。化解矛盾的方式,可能比较缓和,也可能比较激烈。挥挥拳头、抡抡棍子,都不令人意外。也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但不会像开枪一样,令悲剧无可挽回…[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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