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杨维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各项权益的核心,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键。”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民法庭要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各项权益为重点,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
《通知》要求,要以促进流转市场的建立健全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目标,审理好承包土地的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等相关纠纷案件。要通过规范、保护来促进流转,不能片面强调促进流转而忽视甚至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我国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人民法庭处于基层审判最前沿,应当及时总结调解经验,努力提高调解工作水平,积极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通过司法调解解决案件纠纷,促进当事人之间诉讼关系的协调、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司法服务关系的有序,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
《通知》还要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要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不能因审判和执行工作诱发不稳定因素。积极协调各种矛盾化解手段之间的配合与衔接,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不断完善。做好农村涉诉信访工作,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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