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2月25日电 题:遏制公款出国旅游要破“潜规则”
记者凌广志
广东肇庆市端州区区委副书记、区长谭日贵因带队公款出国旅游被网民曝光,近日被免去区委副书记职务,并责令辞去区长职务。这是继江西新余和浙江温州同类案件后又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公款出国旅游案件,再次暴露了党政干部管理中的有关“潜规则”。
受到处理的这几起公款出国旅游案件中,当事者不是对有关纪律不清楚,审批人也不是不知道他们去“考察”什么,绿灯大开、一路畅游,高额费用全部报销,说明法纪在这个领域已经被当成了一纸空文。尽管如此,受到处理的干部还感到冤屈,认为是自己“倒霉”,背后原因是“潜规则”在作怪。
一是出国考察活动组织和审批中的“潜规则”。对于部分名为考察,实为旅游观光的出国活动,从主管领导到审批部门,都是出于为身边或下属干部“办好事”的角度看待,出国成了福利待遇,什么人出去、谁来带队、到哪些国家等等都有讲究。大大小小的出国游基本都是在领导部门关照下顺利成行的。
二是考察活动内容安排的“潜规则”。很多考察活动只有一两天的工作安排,大部分时间是观光游览,全程交给旅行社操办,行程也基本是旅游团队的经典安排形式。纵观这些公款出国旅游活动,动辄花费数十万元国帑,人均三五万元费用,这也是一些干部不怕长途跋涉热衷出国考察的重要原因。
三是监督和处理此类违纪行为的“潜规则”。江西新余、浙江温州、广东端州相继发生的公款出国旅游案件都是网上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成为“捂不住”“摆不平”的事件后,才得到快速处理。否则,这些干部还可能安稳地当着官,不误升迁。对这样的“民不举官不究”现象,一些负有监管职责的领导干部并不以为然。
借公务考察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是严重的腐败行为,党纪国法明令禁止,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希望有关部门能以党纪国法为准绳,严审批、真监管,切实刹住各种以考察为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的出国行为。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