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制定《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规定》,通过立法严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军队以公款购买烟草制品,国家公务人员不得接受烟草馈赠,否则以受贿罪论处。提议如果能被采纳,禁烟应该能取得釜底抽薪、立竿见影的效果。
禁烟这个话题是老生常谈了,提了这么多年,效果总是不明显。至于原因,除了烟民自制力薄弱、法律法规欠缺外,烟草业多年来纳税先锋的“美名”、烟草作为官场感情沟通“法宝”的惯例,显然是给烟草的“大行其道”开了绿灯。如此,哪怕有再多的“戒烟门诊”,出台再多的相关规定,政府部门和国家公职人员不能率先垂范禁烟,还是治标不治本。
所以,禁烟就该从官员做起。如果官员不能以身作则,对于烟草的各种法规自然就很难特别完善,他们总指望给自己留点“后路”,重典就可能成为空谈;如果官员不能以身作则,在公务接待或者公众场合香烟袅袅,“污染”反腐倡廉的软环境,损害其公共形象不说,还会对公众有潜移默化的示范作用,特别是如果主管卫生工作部门的官员人前劝诫全民禁烟,费了无数口舌述说“吸烟有害”,背后却瞅着空子就开始吞云吐雾,说服力又在哪里?
这其实和之前提倡医生戒烟的举措有点类似,“教人者”本应身先士卒,否则何以服众,效果差强人意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减少“烟官”比减少“烟民”,更有意义。
希望《规定》能早日成为全民共识,更成为各级官员的共识,让带头禁烟成为应有之义。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引导民众追随文明、现代的生活方式,引领新的社会风潮,“无烟社会”也就指日可待了。(作者吴锡平为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来源:人民网-《生命时报》)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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