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国计民生之本。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而且关系着政府和国家的形象,不仅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要民生和社会问题,而且是影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经济和政治问题。
针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采取以下七大措施,全面提高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广泛借鉴国外好的做法、紧密结合我国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工作实际,尽快出台《食品安全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和食品链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为把现行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为独立的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监管部门太多、监管职能交叉重叠、监管资源分散浪费等严重问题,建议按照中共十七大关于探索实现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改革的精神,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组建一个独立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管系统,行使除初级农产品生产之外对食品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职责,使其充分发挥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依据科学采取行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一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的科学依据;二要建立食品安全隐患评估和专项整治绩效评价机制,确保有针对性、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并取得实效;三要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评估机制,通过科学评估,促进各级政府、各有关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内部控制标准,并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二要鼓励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以及ISO系列质量标准或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国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水平;三是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宣教机制
一要持续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实施“公众食品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要实施“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强化责任、诚信和自律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四要实施“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要强化地方政府要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统一领导、协调、加强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工作;二要在现行体制下强化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意识,建立完整的监管和责任链条,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尽职尽责。三要强化企业对其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负首责的意识,健全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和信用体系,确保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
七、建立健全促进产业发展机制
要建立健全促进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机制。一要鼓励企业加快食品产业创新体系建设,用高新技术推动食品产业结构升级;二要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化”的模式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发展;三要推进传统食品加工的园区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生产;四要大力支持、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农村食品安全供应网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案复文: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高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不断改善,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比较突出,不少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该草案已经于2007年12月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了初审。食品安全法(草案)分为10章98条,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检验、食品生产经营、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了进一步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委员长会议决定将食品安全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食品安全法(草案)自2008年4月20日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各地人民群众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提出意见。截至2008年5月20日18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各地人民群众意见11327条。我们将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修改。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高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建议,我们将一并认真研究。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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