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统一农村城镇户口
本报北京专电 (特派记者 汤静) “农村户口、城镇户口这些都该取消,实行统一的常住户口。”昨日,来自重庆的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一份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的建议。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58年1月9日颁布施行以来,一直是我国现行的户口管理的规范性法规。随着社会发展以及人口的流动量大大增加,原《条例》已严重滞后,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修改条例势在必行。代表认为,条例的修改首先应该取消现行的户籍性质划分,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就应该实行“一元化”管理,即取消现行的“农村”、“城镇”居民的户口性质,统一实行“常住居民”的户口管理。在目前的户籍制度中,不同的户口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同。代表认为,应该取消附加在户口性质上的社会保障能力。在统一实行“常住居民”的户口管理后,社会保障也应该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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