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大代表屈雅君:招公务员别审“政治面貌”
“在现行的招考公务员条件中,许多岗位明文规定是中共党员,某些岗位注明‘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还有的注明中共党员优先。”在此次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师范大学教授屈雅君建议,公务员招考取消“政治面貌”硬性规定。
屈雅君在建议中称,国家公务员法已实施三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对公务员条件描述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该法并未规定某些岗位必须具有中共党员或团员身份,也未规定中共党员优先录用。因此,许多岗位招考时的做法对不具备执政党党团员身份应考者来说有失公平。
屈雅君建议,应该为公务员应考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本报特派北京记者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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