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将引入市场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定价机制,建立由有关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
对此,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这意味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将引入市场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
于明德说,这里前段话体现市场机制原则,后段话体现外部监督机制。在医疗服务定价方面,将主要由医院、医保机构、生产供应商这三大“利益相关方”参与博弈。医保机构是代表患者利益与医院议价。理论上讲,医院有权力拒绝A医保机构而选择B医保机构。引入市场机制,让三大利益相关方进行博弈,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最终得益的将是患者。
与之对应建立起的外部监督机制,是“由有关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于明德说,这样医院就不能自己评价自己了,得由“外人”来评价自己,这将具备很强的监督作用。
于明德说,总理报告中谈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时,还多次提到了“鼓励各地探索”,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体现。因为不同地区经济实力不一样、补偿能力不一样,避免“一刀切”,成效会更大、更实际。(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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