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6电(记者单纯刚)苏刘庄村是一个位于中原腹地、距河南省通许县城20多公里一个毫不起眼的偏僻乡村。全国人大代表马文芳和他的“爱心诊所”就在这里扎根了几十年。
1974年,17岁的马文芳从卫校毕业后回到村里做了一名赤脚医生,从此开始了他背药箱走村串户治病救人的征程。
在马文芳的“爱心诊所”,村民不管有没有钱都能看病。20多年来,马文芳每逢双月15日坚持为大岗李乡敬老院30多位老人义务看病、体检,为本村8位老伤残军人坚持义务体检、看病。照顾老人的同时,马文芳还自己出钱,为村里的孩子们建了防疫卡,并为本村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每年免费体检两次,“一直就梦想让所有的农民都看得起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之后,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是否有所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确实有所缓解,一些农民慢慢敢走进诊所和医院去买药了,身体不舒服了也敢到医院去检查了。但还不能彻底解决。”马文芳说,“2007年在广大农村试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每人每年投入100元,农民自己掏20元,国家补贴80元,每年可在乡村诊所报销12元门诊药费。如果遇到大病住院,报销最高可以达到3万元。这些政策比起未实施"新农合"时,已经为农民看病减轻了不少负担。”
在农村行医多年,马文芳最了解农民的心态,“小病舍不得花钱治,熬到大病更没钱治”。马文芳认为,如果能将门诊报销的比例再提高一点,合作医疗每年人均能达到150元到200元,农民看门诊的费用基本能满足,就能实现小病早治疗,避免熬到大病再治疗。
在一年多的实际调研中,马文芳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扩大了医院的发展空间,刺激了患者的医疗消费,但一部分医疗单位受利益驱使,出现了过度医疗服务现象,一部分参合患者也有“小病大治”的情况发生,客观上造成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医疗资源浪费。
深知乡村医生行医的艰辛,马文芳还不断呼吁加强乡村诊所建设,给予乡村医生更多培训以及经济上适当的补助。
马文芳认为,目前各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的运行是在各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框架下进行的,尚未有法律法规性质的规范性文件来保障其各项制度的实施,这在客观上削弱了新农合制度实施的社会效果。
同时,他认为,在目前的管理工作中,新农合管理机构只有监督管理权,而没有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对各种新农合违规行为只能按照一些管理办法,假其他部门之手予以处理,相关行政或经济处罚尚没有法律依据,这在客观上也影响到了监管效果。“如果在管理上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经办机构和参合患者都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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