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晓梅北京报道 “医药广告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繁荣过,也没有像今天这样令人担忧。”日前,全国政协委员、长春市政协主席张元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用法规来严惩虚假医药广告。
一是要强化法律法规约束力,消除医药广告打“擦边球”、钻空子的法律真空地带。
二是要加强综合治理,医药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卫生、药监、宣传等多个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搞好综合治理,使审批与监管成为一个动态有序的严密整体,明确责权,形成打击违规医药广告的强大合力。建议相对集中管理职能,强化执法权威,完善监测手段,建立违法广告警示制度、曝光制度,把监测和处罚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
三是要加大对违法违规广告处罚力度,目前对违法违规广告的处罚力度不够,难以真正起到惩戒作用。
四是要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和媒体的监管,建立健全广告发布审查责任制和事后追究制。
五是要普及医学知识,增强患者维权意识。消费者只有掌握了必要的医学知识,增强防范意识,才能识破虚假医药广告的花言巧语;要积极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依靠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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