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肖晓)省物价局日前发出 《关于四川省数字认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该收费标准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至2011年2月底止。个人类型开户费一次性收取150元,含介质费个人证书服务费每年收取150元;机构类型开户费一次性收取200元,含介质费企业或机构证书服务费每年收取400元;设备类型开户费一次性收取2000元,含介质费服务器设备端证书服务费每年收取2300元。
通知要求,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必须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数字认证机构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自愿委托开展服务时,不得强制用户使用数字安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