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 今日15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当提及2009年检察工作的主要安排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表示,要进一步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曹建明说,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以及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专项检查,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
他说,要进一步加大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探索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切实纠正裁判不公等问题。加强对超期羁押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监督,促进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纯洁司法队伍,维护司法廉洁。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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