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网友称有举报腐败义务 部分人担心遭报复
在刚结束的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指出,2008年共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315件,涉案金额21亿余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7594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211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其中厅局级181人、省部级4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境内外追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名。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某网站,以“你认为自己有举报腐败的义务吗”为题,对3259人实施的在线调查显示:面对腐败行为,40.1%的人认为自己有举报义务,30.8%的人认为自己没有举报义务,其余29.1%的人表示“不确定”。
为何仅有41.1%的人认为反腐与普通公民密切相关
“举报是反腐工作的一大利器。只有全民树立起面对腐败积极举报的责任感和义务感,才能真正刨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清华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张铭说,反腐不能单独依靠某几个部门的力量,必须依靠全民集体编织反腐天网,每个人都应在这张网上扯上一根线。
调查中,像张铭一样认为反腐与普通公民密切相关的人占41.1%。35.9%的公众认为反腐败与自己无关,原因是感觉即使举报也没有结果。19.5%的人认为反腐败仅仅是国家有关部门的事情。
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的王浩表示了自己的无奈:“面对腐败行为,每一个有社会良知的人都会感到气愤,每一个公民都应有举报的义务与责任。但是举报责任和是否举报又是两码事,没有合适的渠道,没有所谓的证据,那举报只能是徒劳的。很多人会视情况而定是否去举报,毕竟现在举报都要面对很大风险。”
调查发现,如果人们见证了腐败行为,36.4%的人表示会去举报,34.6%的人表示会视情况而定,17.7%的人则表示“不举报”,还有11.4%的人只有在涉及自身利益时才会举报。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在今年两会上的提案是“建议取消网络举报实名制限制”。他认为,目前公众举报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顾虑,多数是担心举报没有机构受理,起不到什么作用,还有一点就是担心遭到打击报复。单单这两点就阻碍了很多人举报的步伐,这不代表公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热情或者责任感不高,我们要反思的是公众诉求的反馈、举报人的保护制度等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调查中,公众给出的阻碍举报的因素排序依次为:担心举报“石沉大海”,得不到反馈(36.4%);担心举报后遭到打击报复(34.9%);担心没有“铁证”,举报没有结果(15.5%);不知道有效的举报渠道(7.1%)。
民调认同建立完善的举报人保护制度是当务之急
“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10个反腐名人,其中9人都遭到打击报复。现在的越级上访现象,也说明举报受理机制方面存在问题。很多举报得不到有效回应,甚至经过层层转批后回到被举报单位,出现被举报人拿着举报信找举报人谈话的尴尬局面。”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说。
他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制定《举报法》或者《举报人权益保护法》,有效保护举报人。其次,在举报受理机制上,应将信访机构和监察机构合并,将受理民众信访投诉与对不良行政行为的调查处理结合起来。目前的信访部门仅仅起到信访材料报送和转送这种中转站作用,应使两者发生更大的合力作用,做到凡举必查,针对不同的举报方式,给予不同的反馈。对于典型案件和网络公开举报案件,应通过网络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从而更大程度地调动公众举报积极性。
调查发现,对于我国目前举报制度的改进,35.4%的人首选建立完善的举报人保护制度,34.4%的人认为应充分利用网络渠道,9.9%的人建议充分借鉴香港等地的反腐败经验,6.4%的人认为应做到凡举必查,5.4%的人认为应制定《举报法》,让举报有法可依,5.0%的人支持“加大对举报人的奖励”,3.5%的人选择“鼓励实名举报,但不排斥匿名举报”。
“为了更好地推动公众积极参与反腐,还应在干部任用方面体现引导性。”何增科说,中纪委党风室每年搞一个测评,对干部廉洁度进行民意调查,能不能把结果公开,将廉洁调查结果和干部任用结合起来,并接受公众监督?
施杰表示,全民反腐举报氛围的形成绕不开网络举报这一途径。取消网络举报实名限制,会使得网络举报受理不受限,也能实现对举报人最大的善意保护。
调查显示,公众对有效举报方式的排序依次为:网络曝光(35.8%)、传统媒体曝光(31.3%)、向纪委举报(17.2%)、向检察院举报(11.4%)、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3.3%)、向公安部门举报(0.5%)。
施杰说,纪检部门应以更积极的态度对待公众举报。比如设立专门机构处理网络举报,规范网络举报信息的收集、处理和管理程序,设立网络发言人等具体制度等。无论能否立案,都应该给举报人一个回复。这是对公众热情和积极性的最起码尊重和支持,也是我们全民反腐的强大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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